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那么注册商标变更申请应该提供什么资料呢?
一、注册商标变更的含义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二、注册商标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3、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4、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6、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7、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8、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9、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1)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2)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3)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4)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三、商标注册变更的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以上就是商标变更所需资料的相关介绍。了解更多关于公司财税、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登记等信息,欢迎关注创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