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个人在注册商标时最担心的就是商标注册失败,造成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来自申请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原因。因而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那么应该如何应对呢?
一、商标注册风险
1.商标查询有盲期危险
众所周知,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可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否则商标注册申请将由商标局予以驳回,不得申请。因此,在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申请人往往会通过各种方法查询自己要注册的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商标的成功机率更高。
但是很多申请人并不知道,即使在商标局的网站上进行了查询也不代表100%没有相同或近似。这是因为商标查询存在一个“盲期”的问题。商标的查询盲期一般在3~6个月。商标查询盲期造成了在先商标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信息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因此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会与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风险。
2.近似判断有主观性
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对商标注册成功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商标是否近似不能通过机器或程序去判断,而是由商标局的审查员根据《商标审查准则》和相关标准独立审查决定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知识面、工作经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因此对商标的近似判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另外,商标注册的不同类别所涉及的行业性质、商品与服务特点不同,因此每个类别的审查员对审查尺度的把握也有所不同,而商标局会根据情况临时抽调一些审查员支援其他积压文件过多的审查类别,这就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审查尺度宽严不一,从而影响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除此之外,商标审查的标准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每一次改变势必也会影响商标审查员对近似商标的判断。总的来说,商标审查属于主观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对商标注册带来的风险也是无法避免的。
3.公告期有异议风险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在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之后有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相关人员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能因为驰名商标保护、商标被抢注、近似商标、申请在先等原因提出异议,除此之外,任何人均可以商标不具有显著特征等原因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旦商标被提异议,异议商标就会进入漫长的异议程序中,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进行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商标异议复审,直至法院诉讼。
商标异议是法律赋予公民和企业权力,任何人只要具备基本的主体资格和适当的理由都可提出异议,因此商标异议的出现除了企业或个人维护自身正当利益之外,还有可能是竞争对手恶意竞争的手段,就这一点来说,公告期内的异议风险也是非常大的。
二、应对方法
1、先下手为强 及时注册
我国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商标先注册先得,因此企业或个人在成立公司或推出新产品时一旦确定了商标名称就要先下手为强,第一时间进行注册,切莫犹豫!
2、慎取名广筛查 确保显著性
要想在商标注册中将风险降至最低,学会给商标取名,保证商标名称的新颖性、独创性与显著性非常重要。申请人在给商标取名时不抢注他人商标,不打商标擦边球,不仿知名商标,避免使用描述性词语、通用词汇,尽量使用独创性的词语作为商标,将会大大降低因近似而被驳回的风险。
另外,在商标注册前的查询阶段扩大范围,仔细筛查也是降低注册风险的一个重要方法。在明确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之后,在本类别的各个组别进行近似商标对比、筛查之后,还要要注意不同类别中的类似产品。
3、选择商标代理机构 必须专业靠谱
绝大部分企业和个人选择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代理,都是因为看中其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可以将商标注册的风险降至最低。如何鉴定专业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主要是通过查资质、比价格、看后期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