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发票盖章很简单容易。殊不知,一个动作没搞对就出错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上两条规定分别属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法律效力最高,对自开发票和代开发票均有效。要注意的是,发票上一定是只能盖发票的专用章,公章及财务章均不符合要求。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
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盖得不清晰,该怎么办?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发票有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8.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发票应作废/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