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就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企业在进行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我们还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下面创行家小编就来和大家分享几个小规模纳税人在接到通知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需要解决的几个账务问题,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那么在接到通知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我们应着手处理那些问题,以避免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损失呢?
1、落实有哪些客户,货物已发出还没有开具发票,此类客户需要立刻将发票开出;
2、落实有哪些客户,货物基本确认可以发出但还没有发出,企业应立刻跟此类客户沟通,提前确认收入,开具发票;
3、盘点一下库存,没用的或者不太有用的,便宜处理吧,特别是账面数据,尽量清零吧;
4、联系上游客户,看看有没有尚未执行完的合同,跟客户沟通,未执行完部分,重新商定合同价格以及合同发票税率;
5、如果,实在是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后,税负过高,而客户对发票类型又没有要求,那么跟客户沟通,设立分公司吧,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与总公司采用不一样的纳税类型,再甚者,能说服客户接受,注册新公司更好。
6、第5条中所说的总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这种结构特别适合某些产品必须独家代理,而独家代理商既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又有部分客户不需要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出具发票税负率更低的情况。代理商可以成立小规模分公司,专门服务不需要专用发票的这部分客户,至于分公司的数量,税法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