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是指外资企业投资者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该行为将导致投资者的股权份额发生变更。因为外资企业的特殊性,在外资企业的股权进行转让时,不可避免地受到相应的限制。接下来就来了解下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问题吧!
一、外资企业股权可以转让给哪些人
外资企业的股权只可以转让给企业,如公司、合伙企业,但不能转让给自然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并未作出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三条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二、外资企业可以将股权全部转让吗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全部股权,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为何如此规定?
外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国内企业后,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值得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前的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而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三、外资企业出资未到位部分的股份可否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故外资企业的相关法律未作出规定的事项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外资企业未出资到位部分的股权可以转让,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应该约定后续履行出资的义务方。
四、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时是否需要对其财产进行评估?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时并不需要对其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故关于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双方可以协商。
五、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怎么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应以转让财产所得的收入作为收入总额进行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在股权转让后依据实际情况缴纳。